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发布《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高水平项目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在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时,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学籍证明以及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2. 完成学业且已回国的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受理单位申报;完成学业已在第三国留学人员,应通过留学所在国受理单位申报;国内院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使领馆受理。
3. 中国驻巴塞罗那总领馆负责在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自治区公派和自费中国籍留学人员的申请、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请方式
1. 网上在线申请和提交,不接收线下纸质材料。
2.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 项目信息详见“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申请材料清单请见“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6)。常见问题请见“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7)。对于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予以退回。
三、时间安排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请申请人登录平台关注材料审核意见;如需修改或补充,请在平台个人页面显示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补充后重新提交。
1. 2026年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提交、修改补充申请表信息及申请材料。北京时间4月1日14时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关闭后,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2026年4月15日前,受理单位完成材料审核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 2026年5月31日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查看状态,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毕业生;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以上阶段;
⑤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
2、申请过程中:
①已生成可下载的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以“姓名+申请学校+申请人身份”命名文件夹)发至指定邮箱;
②如有相关问题请尽量写邮件咨询,咨询前请务必先仔细阅读和了解上述链接提到的信息和常见问题解答。
联系人:董女士
咨询电话:+34 934342951转分机号“0”
电子邮箱:consuladodechinaenbarcelona@gmail.com

